English

辽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严格自律

1998-02-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2月23日电(记者苗家生)如今,沈阳市的消费者都愿意到挂着“无假货商店”牌匾的商场购物。虽然春节已过,这些商场仍然顾客盈门。人们众口一词:在这里购物放心,没有上当受骗的烦恼。去年年底,沈阳市评定了首批18家“无假货商店”,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和省会沈阳一样,辽宁省其它13个省辖市近两年来也坚持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各地以提高商业职工的质量意识为根本,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提高柜台商品质量为目标,深入持久地抓好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后,辽宁省有关部门在全省贸易系统实施了“三心工程”,即:通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让顾客对商品质量放心,对优质服务称心,对购物环境舒心。省有关部门确定了53家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社会形象较好的国有商业企业为示范单位,通过抓点带面,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现在,全省已有287家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参加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有225家商业企业向社会承诺不卖假货。有关部门组织了三次全省性商品质量大检查,清查并处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近2000种,价值560万元,清理整顿联销柜台2196个。几次大检查的结果表明,国有企业销售的商品质量逐步提高,消费者投诉逐步减少。

经过大范围的商品质量自查自纠以后,辽宁省各地普遍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作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重点来抓。许多商店把假冒商品较多的大类商品作为强化质量管理的重点,采取措施重点防范。如:对彩电、音像制品等采用标签分类注册的办法,对针织品、羊绒制品、服装、面料等采取主动报验、成份含量公开的办法。许多商业企业强化了质量管理责任制,在进货、入库、销售等环节从严把关,明确营业员、业务员、保管员直至主管经理的各自质量责任。沈阳商业城制定的《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明确规定:购进、销售的商品应具备产品标准号;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对采购、销售等环节中如何防伪、打假也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并严格执行质量与奖惩挂钩的制度。沈阳沁园春商场在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下率先开展创建保真商场活动,截至1997年年末,全省已创建保真商场、商品部32个。有的商店还公开提出:清退全部中间商,走自营之路,强化质量控制中心职能,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商场的隐患。

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的关键是要提高商业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识假、防假的能力。辽宁省把加强商业职工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据不完全统计,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来,辽宁省贸易系统共组织各种类型的职工培训达9万多人次,大型商场职工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

辽宁省贸易厅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下一步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打算:要进一步抓好同时要着手研究制定一套全省性的商品质量管理规范,推动全省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